广岛大学、京都大学、台北医科大学的研究小组指出,未来人类多能干细胞制成的脑组织在法律上可以被视为“人类”。
近年来,从人多能干细胞(ES细胞、iPS细胞)生成人脑组织(人脑类器官)的研究正在取得进展。人脑类器官目前被视为“物体”,但未来可能具有意识,伦理考量正在进行中。研究小组对讨论较少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审查。
法人“人”通常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如果将自然人的死亡定义为脑死亡,则有观点认为,人脑类器官如果表现出大脑活动,也是自然人。否定的理由有两个,但都不是定论。
一是脑死亡是大脑“全身活动”的停止,但目前的人脑类器官无法做到这一点。然而,将人脑类器官与其他组织连接起来的研究进展迅速,可能具有非常基本的“系统”整合能力。
另一个是人脑类器官在法律上不属于“出生”,因为“出生”被定义为胎儿从母亲体内出现。然而,这个定义已经令人困惑,因为早产胎儿现在可以从母亲的子宫中取出并在医疗干预后返回母亲的子宫。
至于“企业”,有将作为福利对象的动物和河流等自然界视为企业的例子,也有可能是社会认识到人脑类器官的特殊价值并使其成为企业。
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如果将人脑类器官作为自然人对待,就会成为与细胞供体相同基因的克隆体。他说,就人脑类器官研究应该如何进行社会讨论很重要,包括考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