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劳动省的一项调查显示,6% 的学生兼职工人没有收到劳动基准法要求的工作条件通知,5% 的学生在工作条件方面存在问题。针对无视劳动基准法的兼职招聘常态化,厚生劳动省以书面形式呼吁企业主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董事的建议和指导县劳动局。

8月27日至9月7日,对注册为合作单位的大学生、研究生、专科生、职业学校学生进行1个月以上每周3天以上兼职的调查。互联网调查。对 1,724 人进行了调查。其中,对 1,000 名较早回答的人的回答进行了列表。 1,000人经历的兼职总数为1,961个。

据介绍,便利店是最受欢迎的兼职工作,占总数的15.5%。其次是补习班(个别辅导)14.5%,超市11.4%,居酒屋11.3%。在学生经历的兼职工作中,58.7%的学生没有收到工作条件证明文件,19.1%的学生在工作前没有口头给出具体说明。
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中,只有17.1%的带薪年假、26.6%的退休规定、37.4%的加班和47.6%的休息时间被公布。发现工资支付日期为32.5%,工资支付方式为29.1%,工资金额为23.0%。

48.2% 的员工在兼职工作中遇到工作条件问题。准备和整理不发工资(13.6%),每天工作1小时不休息(6%),工作时间不管理(8.8%)。劳动基准法,如加班、节假日和深夜工作不收取额外费用(7.6%),不支付加班费(5.4%)。
此外,他的轮班时间比招聘时约定的多(14.8%),被单方面命令突然换班(14.6%),并被迫做当时约定之外的工作招聘(13.4%),也存在单方面减班(11.8%)、收不到工资单(8.3%)等问题。

资料来源:[厚生劳动省] 大学生打工意识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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