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厚生劳动省公布了关于医生培训相关工作时间适用性判断的基本概念,其中包括在以教育为主要职责的大学附属医院工作的医生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再次澄清。

 这次修订和补充的是1989年7月1日(令和0701号)颁布的第1号:“医生等夜班工作许可的标准,以及与培训相关的工作时间概念”医生等。“注意事项”,操作与医生培训相关的工作时间通知时注意事项的“F”部分。

 据此,在大学附属医院等工作的医生必须“参加学术会议和外部学习会并准备报告”,这在医生培训工作时间通知中的“培训具体内容”中列出。由于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撰写论文”等,因此同一通知中的“医疗等原始职责”和“医疗等原始职责”包括作为其主要职责进行的教育和研究。职责。

 因此,医学院校的教育和研究以及对学生的陪讲、试题的准备和批改、学生论文的准备和发表的指导以及高考和国考相关的行政工作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准备和后处理等,无论是否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都被视为工作时间。

 另外,如果与原工作中当前正在进行的教育和研究直接相关的培训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地点(医院内等)进行的,明确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按照上级明示或默示指示办理的案件,一般都属于工作时间。

 在培训方面,要特别注意医生与主管就培训与实际工作的相关性进行顺畅的沟通,并进行充分的确认,以保证双方的相互理解。

 2024 年 4 月开始的“医生工作方式改革”将对加班设置上限并给予处罚。随着医院走向公立并试图减少工作时间,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区分自愿的“自我完善”和“准备”,这被认为是长时间工作的原因之一。

 就工作时间而言,如果“研究”比例低,就难以维持医疗水平和开发新的医疗技术,而如果“教育”比例低,就会影响医学院教育,优秀医生就难以发挥作用。 be等将变得难以生产。因此,不仅迫切需要转移任务,而且还需要确保人员来支持研究和教育,并促进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

参考:[厚生劳动省]关于《医生等夜班工作许可标准及医生培训相关工作时间概念的注意事项》的部分修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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